新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施行,都有哪些变化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已经开始施行了,在很多方面都有变化,一起来和小编看看详细的变动!
该项改革其实在此前就已经开始试运行了,7月底各地海关已分三批次开展关检融合试运行。企业填报的申报地海关为试运行关区的,可以使用关检业务融合后的新报关单。同时这次的改革针对做进口跨境商品的企业将会在业务操作方式产生明显的改变。
一、新报关单的进入方式变化
现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入新报关单:第一,从“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进入登录界面;第二,在“互联网+海关”门户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
要使用新报关单,首先的进行用户注册管理,然后进行企业资质备案并办理卡介质。
其中,过去使用的企业资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申报单位资质、报关人员资质)已经进行合并,对于新企业需一次注册报关报检备案,对于存量单一资质企业需补全资质备案。
二、新增境外收发货人填制
境外收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对于AEO互认国家(地区)企业的,编码填报AEO编码。
其中,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NO”。内销、后续补税的情况如可以确定境外收发货人的需要如实填报。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邀请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AEO编码填报样式按照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填报。
三、商品编码填制要求变化
填报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码。前8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编码;9/10位为监管附加编码,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码。
以上就是新报关单的变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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